|
2012-05 第一財經日報
房價漲跌牽動著銀行及其監管者的神經,因為銀行貸款中,房地產等不動產是最主要的抵押物。但是融資租賃公司似乎要淡然得多,因為很多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基本都是設備等動產——這些東西很難作為抵押物從銀行融資,但是對于專業化經營的融資租賃公司,則是最主要的經營標的。
釋放動產的金融資源,通過對動產的專業化經營,整合金融和產業,這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核心商業模式——至少李思明是這么做的。他是恒信金融租賃公司的CEO,“中國融資租賃三十人論壇”聯合召集人、常務理事。
第一財經日報:近幾年融資租賃業發展非常快,租賃標的涵蓋也極為廣泛,各類設備、不動產,甚至部分無形資產都被不同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作為租賃物經營。租賃公司選擇租賃物應該考慮的核心因素是什么?
李思明:國內租賃業2007年開始蓬勃發展,融資租賃的內涵也快速地擴大。融資租賃有四大支柱:會計準則、稅收、法律、監管,在中國,這四大支柱對租賃物的范疇規定并不相同,因此在大前提基本符合融資租賃框架時,只要在某一個“支柱”下符合融資租賃的要求,“租賃物”就成立了。
不同國家對租賃物范疇的定義不盡相同。歐美國家講到融資租賃時一般都是跟設備融資有關的。在歐美,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是兩個不同的行業。關于不動產的租賃交易叫做“不動產租賃”或“不動產融資”,而不會稱之為“不動產融資租賃”,因此范疇和占比都比較大。一般我們講到融資租賃,都是講動產租賃。
一個企業,主要的資金需求可以分為三部分:大頭在不動產,就是土地和廠房,一般通過股本融資的方式實現,是長期投資,而且質量比較好,可用于抵押貸款;設備等動產需要中期融資,但設備是逐步貶值的東西,獲得抵押貸款的可能性比較小;然后企業的運轉需要流動資金,需要短期周轉。簡單地可以歸納為:長期投資、中期融資和短期周轉。
日報:你認為動產融資比較適合以融資租賃的方式來運營,為什么?
李思明:中期融資滿足的是設備需求,設備本身是不斷消耗的,基本沒有增值的可能性。用設備來做抵押貸款,對銀行來說是非常不合適的;銀行要根據設備的評估價值和抵押率來決定貸款額度,用設備來做抵押,計算起來會非常困難。不動產一般是不直接產生現金流的,比如房產,商用型還會產生一些現金流,但住宅本身不產生現金流,要靠住房子的人掙的工資作為現金流來還銀行貸款。
與此不同,融資租賃的資產都是經營性資產,本身是能夠產生現金流的,這就是動產設備的好處。所以融資租賃是金融與實業的整合,全球幾大家獨立融資租賃公司,其實都有很強的廠商融資租賃業務。
也就是說,融資租賃公司對設備所產生的現金流的專業判斷和經營,是銀行不能比的。
日報:從貶值的東西里面賺錢,這是一種什么樣的商業模式?
李思明: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優勢互補。租賃公司有租賃物在手,雖然是貶值的,但比信用貸款能承擔的風險要大許多,在風險的判斷、處置、救濟上有優勢,可以根據客戶的現金流來設計出相關產品,對設備的利用度比較高,在價格方面也可以滿足企業的需求。我們滿足了其他金融服務渠道比較少的客戶群體的需求。
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收入還是租賃期利息,經營性租賃還可能在租期結束后通過二手設備交易賺第二筆錢。單靠租賃物的余值賺錢,利潤比較少、風險比較高的,比如做飛機的經營性租賃,假設租期十年,到第十年航空市場非常不好,飛機被退回來,停在沙漠里沒人要,那就很慘了。
但是租賃公司可以活躍租賃物市場,從而產生更多的收益渠道。上世紀80年代之前,美國二手車市場并不活躍,車輛租賃普及之后,GE-CAPITAL看到二手市場的極大潛力,在美國的東中西部布局收購了五個小的二手車交易市場,全國聯網,使二手車市場活躍起來了,二手車的價值得到了重新認識,升值了。
所以,融資租賃公司的優勢是會不斷挖掘設備本身的價值,通過資源的重新配置發現潛在的價值。某些人看來貶值的東西,在另一些人看來有區間性的增值可能,這些空間被融資租賃公司賺走了。因此,租賃公司也可通過資源在不同區域的配置使其增值。
日報:在中國當前的環境下,做動產融資租賃的前景如何?要實現這個前景,主要困難是什么?
李思明:目前,中國近萬億元的融資租賃資產中,設備占的比例并不大,算上飛機等大型交通設備,占比也只有50%~60%,規模還非常小。現在的融資租賃公司還是以滿足企業的資金周轉需求為主的,應該轉變成根據現金流匹配動產投資,在業務上的進一步深化。
在中國做動產融資,還有一些政策問題需要解決。第一是動產登記的分散性,沒有統一的動產登記制度,對融資租賃的登記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,這給融資租賃公司帶來了政策風險。
第二是退出機制還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,比如二手機動車市場是分散的,小區域性太強了。退出機制落后,導致設備余值部分很難合理計量。以我的經驗,在余值定價時,參照發達國家的標準,在國內市場再打一個折,如果一個設備的余值在發達市場可以達到30%的話,在國內市場可能只敢估值20%,吸引力就會小很多。
所以,我們建議:首先,組建統一的動產登記系統,保障租賃公司的權利;第二,開放二手設備市場的建立和經營;第三,急需培養人才,尤其是對不同類型設備、不同階段的融資租賃物的余值判斷方面,國內經驗很少。